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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恢复行政复议审理通知书送达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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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冠翔: 本机关受理申请人曹华龙不服被申请人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作出东公东分(文汇)行罚决字〔2021〕102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一案,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案于2021年11月26日中止审理。后因中止事由消失,本案于2022年4月24日恢复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东政复(恢)字第199号《恢复行政复议审理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附件: 2022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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