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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第四届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选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819:09 浏览次数: 字体:[ ]

规范全市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现面向东营市社会各界公开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对象

市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包括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各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志愿者、企业从业人员、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等具有一定法律素质人员行政执法人员除外。

、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意识强,参政议政意识强,关心法治政府建设,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

)关心支持法治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热衷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热心为群众办事

)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积极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年龄在30至65岁之间,具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主要职责

(一)监督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行政执法情况,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

(二)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反映

(三)参加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座谈研讨、会议培训等活动

(四)受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委托办理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四、任期

社会监督员每届任期三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职情况,可以连聘连任,如到期未续聘即自然解聘。

五、工作性质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

六、报名方法和时间

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至414日,登录东营市司法行政网(http://dyssfj.dongying.gov.cn/)下载《东营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填写有关情况后将报名表以及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

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审定后予以聘任。

话:0546-83589668386889

箱:dyzfjd@dy.shandong.cn

 

附件:1.《东营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推荐表》

2. 《东营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

 

 

 

东营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648       

附件1:东营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推荐表.docx

附件2东营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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