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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市第四届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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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全市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现面向东营市社会各界公开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对象 在本市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包括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各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志愿者、企业从业人员、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等具有一定法律素质人员。行政执法人员除外。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意识强,参政议政意识强,关心法治政府建设,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 (二)关心支持法治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热衷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热心为群众办事。 (三)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积极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四)年龄在30至65岁之间,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主要职责 (一)监督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行政执法情况,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 (二)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反映。 (三)参加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座谈研讨、会议培训等活动; (四)受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委托办理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四、任期 社会监督员每届任期三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职情况,可以连聘连任,如到期未续聘即自然解聘。 五、工作性质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 六、报名方法和时间 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至4月14日,登录东营市司法行政网(http://dyssfj.dongying.gov.cn/)下载《东营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填写有关情况后将报名表以及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 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审定后予以聘任。 电 话:0546-8358966、8386889
附件:1.《东营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推荐表》 2. 《东营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
东营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6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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